一类主要是常规管理可保障安全有效的器械,无需备案。
二类器械主要是指,需要加以控制才能保障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器械,需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进行备案管理。
三类则要求更高,对于植入人体、用于支持维持生命以及对人体存在威胁性,需要对其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严格控制的器械,须向食品药品监督申请第三类器械经营许可证管理。
医疗器械备案和注册需分别向哪些部门申请:
境内类医疗器械备案,备案人向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备案资料;境内第二类器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器械注册证;境内第三类器械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查,批准后发给器械注册证;进口类医疗器械备案,备案人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交备案资料;进口第二类、第三类器械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查,批准后发给器械注册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器械的注册、备案,参照进口器械办理。
医疗器械备案办理流程:
(一)申请:
1、网络提交:申请人必须通过省局企业行政许可服务平进行许可申报;
2、纸质资料提交:待网上备案事项终结后,企业在领取备案凭证时,须提交与审批信息系统电子版申报材料完全一致的纸质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以备存档;
(二)受理:
1、材料补正:受理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申请人登入行政许可备案事项服务平台系统查询并打印补正通知书;
2、受理决定:
(1)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登录行政许可备案事项服务平台系统查询打印受理通知书;
(2)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登录行政许可备案事项服务平台系统查询打印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审核:器械监管处经办人进行初审,提出补正意见和办理意见,器械监管处处长进行复审,形成终办理意见并自动生成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