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办理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注意点及心得
我们做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先要了解以下几个名词解释:
(壹)直营店:特许人或-其关联企业全资或控股经营的店面,其经营业务类型与特许人的业务类型完全一致。
(贰)关联企业:特许人的母企业.特许人直接或间接拥有全部或多数股权的子企业.与特许人直接或间接地由同一所有人拥有全部或多数股权的姐妹企业。
(叁)分特许人:经特许人授权在指定区域内有权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被特许人。
(肆)分特许经营:经特许人授权的分特许人在指定区域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我们再分析下备案审核要点及心得:
(壹)成立日期:距办理备案日期至少已满一年
(贰)经营范围:应包含特许经营体系,描述方式类似于「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
(叁)需供应商标注册证,与特许人不一致的,另提交许可使用授权书,许可使用授权中须有关于「允许特许人再许可」的相关内容,且许可使用期限在证书所载注册有效期限内
(肆)需供应符合《条例》规定的「两店一年」证明,注意如是分企业或-子企业需企业成立满壹年
(伍)需供应与中国境内的被特许人订立的第一份特许经营合同,距备案办理日不超过壹伍天,如超过,另提交《逾期备案说明》
(陆)需供应特许经营合同样本,与首份特许经营合同内容框架是否基本一致的比对审核
(柒)特许人应当在每年叁月叁壹日前将其上一年度订立.撤销.终止.续签的特许经营合同情况向备案机关报告。
(捌)特许人每年的壹月份至叁月份做好年报与信息披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