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因特网发展越来越快,通过因特网生产,传播和流通文化产品,如现场直播,网上购物等,如果企业要从事相关业务,就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所以想要顺利下证必须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要求,下面大家就来详细了解一下。
谁需要处理文网文呢?
文化产品的生产、传播和流通是通过互联网进行的,其经营范围主要包括:音像制品,游戏产品,表演类节目,艺术作品,动画和其他文化产品。
文网文有哪些类型?
一、游戏类文网文
比较为人所知的是游戏类文网文,由于游戏实在是受众太广了,所以游戏开发商也相对其他网络产品提供者来说,每年处理游戏类文网文的企业尤其多。
二**货币类网络文。
同游戏类文网文密不可分,游戏运营过程中需要向玩家分发**货币的,如Q币等,则需要办理**货币类文网文。
非游戏类文网文。
普通艺术作品类,视频直播类,音乐娱乐类,动漫画类,展览竞赛类。实际上,混合类是很常见的,你可以同时拥有游戏和视频,还有展览。
3.申请的条件:
具有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组织机构和章程;
经营游戏需要注册资金一百万人民币,经营非游戏类产品需要一百万人民币。
不少于8名本科计算机专业的商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四是企业必须具备经营所需的设备和工作场所。
企业需要有一套完整的企业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措施。
六、拟规划经营的企业须符合《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七、拟规划开展游戏产品业务,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49号》中有关网络游戏管理的规定。
八、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符合当地的企业总量、企业结构和企业布局等文化单位当地政策规划。
第四,申请材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复印件;
二、验资报告。
三、公司章程。
四是办公场所租赁合同和业主产权证明。
五,8名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学历证书复印件。
六、网站内容包含拟申请经营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