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对私募基金由”鼓励“变为”审慎监管“后,尤其是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在2018年12月更新《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后,私募基金管理人新备案进入历史低潮,整个2019年通过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的人数少只有少,但我们明显感觉到2020年以来,对私募基金备案开始有序有尺度的放松。
1、注意主营业务清晰,不得存在业务冲突
基金协会对于兼营民间借贷、民间融资、融资租赁、配资业务、小额理财、小额借贷、P2P/P2B、众筹、保理、担保、房地产开发、交易平台等业务的申请机构不予登记。值得注意的是,实践中基金协会的审核员不但对申请机构进行业务冲突审核,对企业的高管人员的从业履历也会冲突审核。
2、资金来源合法可靠
作为必要合理的机构运营条件,申请机构应根据自身运营情况和业务发展方向,确保有足够的实缴资本金保证机构有效运转。相关资本金应覆盖一段时间内机构的合理人工薪酬、房屋租金等日常运营开支。
针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实收资本/实缴资本未达到注册资本/认缴资本的25%的情况,协会将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中予以特别提示,并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类公示中予以公示。
简单来说:
1.公司的资金来源需要穿透性审查(即便是合法来源,资金来源也不能来自上述1所述行业,当然国企除外)。
2.注册资本不宜太高(建议1000万元以内)。
3.注册资本即便认缴也要有充分理由说明未来认缴部分如何保证。4.实缴注册资本应不低于注册资本/认缴资本的25%。
三、高管及从业人员要求
1.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高管、从业人员均应当具有私募基金从业资格(证券类全部都要有,股权类高管至少2人有,但无论是股权类还是证券类法定代表人、风控负责人、投资负责人必须有从业资格)
2.法定代表人可以兼职但不得在上述1情况兼职或在及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兼职,投资总监虽然能兼职但不要兼职,风控总监千万不要兼职。
3.申请机构员工总人数不应低于5人,申请机构的一般员工不得兼职。
4.高管从业履历真实可信,不但需要上传在申请机构的社保,还要上传与履历一一对应的社保5)审查尺度及从业履历要求:风控负责人>投资负责人>其它高管>法定代表人>一般从业人员,简单来说就是风控负责人很重要,要求也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