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按照《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国家对新设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实行许可制度而办理的一项许可证。凡新设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均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
办理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需要具备:
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与规章步骤;
贰、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与工作场所;
叁、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资料方面的话,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需要准备以下:
一、营业执照正副本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人履历,法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规章步骤,全部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从工商调出规章步骤并盖工商部门的章。规章步骤里股东是个人的供应身份证复印件,是单位的供应营业执照复印件与规章步骤原件以及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直至股东。)
四、关键专业人员(不少于三名)。
壹身份证复印件、履历;
贰广播电视相关专业学历;
叁业绩证明;
肆用工合同。
五、办公地址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与出租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书。
六、法人联系手机、固话、邮箱。
七、法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到当地的公安局开出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