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网络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服务的企业,必须要申办网络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简单介绍办理网络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的条件和申办相关资料。
处理条件:
(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是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
(二)具有适合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的专家、设施及相关制度
(三)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的专业知识,或依法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申请材料:
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㈡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明或证明文件。
(3)网站栏目设置描述(申办商业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需要出具收费栏目和收费方式描述)。
(四)网站备份和查阅历史发布信息的相关管理制度和实施说明。
(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和内容的方法和操作说明。
(六)药品和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书或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简历。
(七)完善的网络和信息安全措施,包括网站安全措施、信息安全管理系统和用户信息安全管理系统。
(八)确保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说明和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