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务派遣有三个主体:派遣机构、派遣员工、用工单位。
2.派遣机构按照用人单位的条件和要求招聘员工,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为其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并办理其他劳动保障事务:但不直接使用员工。
3.用工单位只管使用派遣机构派来的员工,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不建立劳动关系
5.派遣员工同时接受派遣机构和用人单位对其岗位的双重管理,作为派遣机构的员工,他们必须按用人单位要求的数量和质量完成任务。
劳务派遣办理要求:1.有自己的实地办公地址
2. 地址能够核查(不低于六十平米)
3. 核查地址有自己的办公设备
4. 实缴200万
5. 有验资报告
办理劳务派遣的条件
1、 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申请“租赁、转让或派遣人才”、“培训人才”、“召开人才交流会”的,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股东不得全部由个人组成,申请“现场招聘”的,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2、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施
3、 有符合法规
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人力资源和劳务派遣管理制度4名,有5名以上大专以上学历的专职人员
5、 办公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应聘现场招聘业务的场所必须在3楼以下,招聘场所面积300平方米以上。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规
办理劳务派遣所需材料申请人向登记地所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与劳动关系科提出申请,直接提交申请材料。
1、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由二改为一。
申请主体填写《劳务派遣许可证申请书》。
如业务范围较多,可附A4纸填写报告
2、申请报告应包括必要性、可行性、人员配备、服务计划等内容
3、 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拟设公司法人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 章程(注册企业去工商局出具)
5、 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期财务审计报告和验资报告
拟设公司的法人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6、 有偿使用的办公用房应提交房屋租赁印花税和住建部出具的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工商部门出具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并加盖菱形查询章
7、 适合业务发展的办公设施设备清单、员工名册和信息管理系统。
(表格)
8、 申请企业除提交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9、 提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10、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
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与雇主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注上述申请材料中,《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应提供经办人员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其他材料应提交原件,经现场审核后提交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