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时代的变化提高了生活品质,品质生活促进了日常文化气息,文化产业的诞生丰富了业务生活,很多创业者看到发展文化产业的发展趋势,对创办文化产业有了浓厚的兴趣,想进入文化产业必备的许可就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
接下来事代办为您讲解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申办攻略: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定义:通过互联网从事文化策划的信息服务者,常用的别称有:网络文化经营、网文证、网络许可证、文化经营许可证等,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是由文化厅审批。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条目
一有企业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单位和章程;
二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策划范围;
三具有合法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来源渠道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能力;
四有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业务管理人士和专业技术人士
五有一百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和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六符合文化部关于互联网文化企业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七根据《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不受理外商投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设立从事互联网文化策划,允许香港和澳门的服务提供者申请由内地控股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企业单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目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资料
一申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书面设立;
二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三资本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
四公司基本概况情况
五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六业务发展报告及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资料;
七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八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审核同意文件;
九从事经营ICP业务的可行性报告和技术方案;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能力及保障措施,包括后续公司对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
十资本保障,技术力量保障,商业经营保障,内置管理模式,信息安全保护措施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步骤
壹、网络文化经营的初步设立先通报送省文化局;
贰、经过省文化局审批后,直接报送至文化部;
叁、经文化部复审后,提出审批建议,或直接审批;
肆、审批后返回省文化局,下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设立申请经营性互联网文化企业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设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初审后,报文化部审批。
对设立申请经营性互联网文化企业单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设立之日起贰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上报文化部,文化部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贰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或者不审批的决定。
审批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予审批的,应当说明理由。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作用
网络文化经营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俗称,从事如下业务的需要申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只有申办了这一证书,才能正常的在互联网上经营网络文化产品,如不申办的话,将会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
(一) 专门为互联网传播而生产的网络音像(含VOD、DV等)、网络游戏、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画(含FLASH等)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二) 将音像制品、游戏产品、演出剧(节)目、艺术品和动漫画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想要申办网络文化许可证除了上述需要了解还需要对所在地代办网络文化经营费用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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