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政策
(内容来自“三府规【2019】13号文”。
)
前提条件
1)在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2)承诺10年内不得迁出小镇,如迁出则退回奖励;
3)企业年纳税总额(含增值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合计)达到50万元。
1、税收奖励
2、投资奖励
鼓励三亚亚太金融(基金)小镇内的各类投资基金支持三亚市实体经济发展,所投企业符合三亚市旅游、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且企业纳税地点在三亚的,按照其投资额度的1%给予一次性项目资助,资助金额不超过600万元。
对绿色产业基金、气候基金在我市绿色产业的投资额按2%给予奖励,奖励不超过600万元。
3、人才激励奖励
企业中高管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投资收益、利息、股息、红利、股权转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及工薪收入部分)三亚市地方留成部分,3年内按百分之百给予财政奖励。
4、租赁奖励
入驻小镇办公的企业租赁房屋的,前5年免收房屋租金。
腾博成于2005年,是一家集全球商务、科技、投资于一体的企业 端服务提供商,秉承着用心服务创造价值的核心理念,在严格风控的前提下,为全球企业提供战略定位、政策咨询、财税代理、行业准入、跨境通行、金融牌照、全球布局等多元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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