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工信部允许外资公司可以设立ICP经营许可证,那么,外资公司是如何设立ICP许可证的呢?申办外资ICP许可证需要公司注意部分事项呢?
外商投资电信公司,是指外国投资者同中国投资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以中外合资经营形式,共同投资申请的经营电信业务的公司,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受理审批,经营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其注册资本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申请外商投资电信公司经营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增值电信业务,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单位应当自收到设立之日起陆0日内签署意见。
同意的,转报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不同意的,应当书面通知设立人并说明理由。
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单位签署同意的设立文件之日起叁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审批或者不予审批的决定。
予以审批的,颁发《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不予审批的,应当书面通知设立人并说明理由。
虽然工信部现在允许外资公司可以设立ICP许可证,但是也仅仅是对中外合资公司开放了政策,对涉外公司还是有甚多限制的,需要公司设立注意以下事项:
壹、公司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贰、公司章程(扫描件盖工商查询章);
叁、股东的相关许可: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公司形式的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和章程,非公司形式的法人股东提供法人登记证;
肆、一年内近的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需要提供原件);
伍、房产证、上海跟上海一定要有管理出租房屋租赁协议(报备)或其办公场地证明;
陆、提供10个工作人士的学历、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提供这10个人中的叁个人近三个月社保查询(去社保局打印社保个人详细清单就可以);
柒、网络接入协议(设立ICP证提供当地省的接入商合同,设立ISP和IDC证的提供与电信运营商签的合同),网站接入企业单位许可证正、副页及年审页,全网接入企业单位还需提交部证在广东省通信管理局报备通过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