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是指利用公共网络基础设施提供的电信与信息服务的业务的许可证。国家对电信业务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电信业务,必须依照规定取得国务院信息产业-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单位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从业电信业务经营策划。互联网互联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办步骤,希望对您有用。
设立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设立,并于收到设立资料伍日内出具《行政许可设立受理通知书》。
设立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于收到设立资料伍日内出具《行政许可设立资料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设立人按照要求交齐全部补正设立资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设立,并于收到全部补正资料伍日内出具《行政许可设立受理通知书》。
设立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资料设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应当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设立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设立该行政许可。
省通信管理局应当自收到设立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作出予以审批或者不予审批的决定。予以审批的,颁发《互联网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不予审批的,应当书面通知设立人并说明理由。
准予行政许可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设立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许可或其他行政许可文书。
经营许可证由公司企业法人申领,或者由其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书申领。
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互联网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伍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