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受理要求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受理要求

发布商家
上海道商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
卢小姐(女士)
职位
经理
电话
15021594806
手机
15021594806
微信
15021594806
发货
3天内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受理条目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申请的企事业企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2.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策划相适应的专业人士、设施及相关制度

3.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士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设立资料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设立表

2、公司营业执照

3、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4、网站栏目设置详细说明

5、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6、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人气
105
发布时间
2022-07-31 20:31
所属行业
工商服务
编号
24422918
我公司的其他供应信息
相关互联网产品
拨打电话
微信咨询
请卖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