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同时领取《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
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第五步:按《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集团登记证》。
企业集团名称的构成和有关要求
企业集团名称的构成
企业集团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集团”四部分依次组成。
企业集团及其成员名称的有关要求
1、名称不冠以行政区划的,应按规定程序经核准;
2、企业集团的名称可以有简称;
3、母公司(核心企业)可以在企业名称中使用“集团”或者“(集团)”字样;
4、子公司(集团的成员企业)可以冠以集团名称或简称。
5、参股公司经集团管理机构同意,可以在自己的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
申请企业集团名称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