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又叫做文网文,是在各省、市文化局申办的经营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必备许可。
它的有效期是三年,在即将到期的时候,假如还要继续经营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规定的相应内容,申办续期就可以了。
这个过程也可以叫做网络文化许可证换证,续期后新的许可上会有一个新的有效期,公司就可以继续开展业务了。
但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续期是要在过期之前申办的,过期一段时间才想起来的话,可能就算作自动放弃了。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资料清单
壹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贰叁公司章程调档件;
叁叁公司企业法人的身份证扫描件;
肆叁公司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扫描件;
伍、若股东中存在公司形式的,则还须提供如下资料:控股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公司章程调档件、法人、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扫描件。
若往下还存在公司形式股东的,则按前述方式,提供到终自然人股东材料为止。
陆、域名证书的扫描件;
柒、对应的网站;
捌、-范围需要捌人社保,动漫范围需要捌人社保。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续期设立步骤:
上网服务场所写出换证设立报告,填写《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换发许可证登记表》并携带所需提交的相关资料,报区、文化新闻出版局管理科;
按照审核情况,填写换发许可证意见,区文化新闻出版局审核合格的换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条目的不予换发;
上网服务场所变更名称、住所、企业法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策划的,应当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向区文化新闻出版局提出书面设立;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处罚规定: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单位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
逾期未申办备案手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单位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互联网文化策划,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