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互联网文化产品』是指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的文化产品,主要包括:
壹、专门为互联网而生产的网络音乐-、网络游戏、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贰、将音乐-、游戏、演出剧(节)目、表演、艺术品、动漫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设立时需要资料:
壹、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贰、公司章程调档件;
叁、公司企业法人的身份证扫描件;
肆、公司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扫描件;
伍、若股东中存在公司形式的,则还须提供如下资料:控股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公司章程调档件、法人、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扫描件。
若往下还存在公司形式股东的,则按前述方式,提供到Z终自然人股东材料为止。
陆、域名证书的扫描件;
柒、对应的网站;
捌、音乐-范围需要捌人社保,动漫范围需要捌人社保。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