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什么呢?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就需要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3-5名)和工作场所;
(三)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所需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需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2.公司章程;
3.法人代表及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
4.广播电视相关专业人员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
5.其他专业性哪些行业要办理呢?
主要有影视行业、文化行业、传媒行业等(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擅自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或者擅自制作电视剧及其他广播电视节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和节目载体,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