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需要具备的具体条件:
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和结构,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审批应提交的材料:
1、股东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公司章程。
(如股东中有企业法人机构的,还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章程,逐层上溯,直至终出资人)
3、营业执照原件;经营范围需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未成立企业我方协助核准名称及工商注册)。
4、联系方式:手机号,座机号。
5、主要人员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简历;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简历及业绩说明,和广播电视相关专业学历、培训、资质证书等材料)现役军人和外籍人士不得担任此职位。
6、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