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是从事广播电视业务所必须具备的资质,其办理流程如下:
1. 确定申请主体: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申请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的主体必须是具备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或其分支机构。
2. 准备申请材料:申请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等。
3. 提交申请:申请主体需要向所在地的省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按照要求填写《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4. 审核与审批: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审核过程中会涉及现场勘查、专家评审等多个环节。
5. 领取许可证:如果申请主体符合条件,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会颁发《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并规定其经营范围、播出标识等。
以上是办理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的一般流程,具体流程可能会因地区和部门而有所不同。建议申请主体在办理前仔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了解具体要求和程序,以便顺利完成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