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和结构,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比如导演、编剧、摄像等)和工作场所;
3、在申请之日前3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工商含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范围。
影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审批部门: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影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服务对象:事业单位、企业
北京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新证)审批办理材料:
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申请表;
3、营业执照副本已经添加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4、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申请提档章程
5、公司法定代表人简历及公司股东相关信息
6、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的广播电视
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的专业证明;
7、公司有效电话联系方式;邮箱联系方式;
北京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的审批时间:
20个工作日
北京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的有效时间:
为两年,有效日期届满30日内办理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