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这边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对人员有什么要求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对人员有什么要求
答:人员必须是医药的人员
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是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颁发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
分为A、B、C三种类型。
有效期五年。
A证:为审批,全国只有43张;
服务方式:第三方交易服务平台(即: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之间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提供的服务)
特点:交易服务平台,只能做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之间的平台服务商,不得向个人提供药品销售服务。
B证:由地方局审批,全国范围82张;
服务方式:与其他企业进行药品交易(即: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通过自身网站与本企业成员之外的其他企业进行的互联网药品交易)
特点:属于自有生产或经营企业向其它企业的批发交易证书。
C证:由地方局审批,全国范围270张;
服务方式:向个人消费者提供药品;
特点:只能销售自营非处方药品。
【申请条件】
企业在申请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应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应为依法设立的企业事单位或其它组织(也就是说个人是申请不了的);
(2)企业应有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的相关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也就是说得有人员、相关硬件和服务标准)
(3)企业应有2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的知识的技术人员(2名人员需有资质)
【申请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
(3)网站栏目设置说明;
(4)网站发布历史信息备份和查阅相关制度以及执行情况说明;
(5)需要监管部门浏览网站所有栏目、内容的操作文档;
(6)药品及医疗器械人员的学历证明、资格证书、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7)全面的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制度;
(8)药品信息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制度、情况说明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