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预核准名称、
注册地到省市区、
注册资金5000万起、
股东信息 根据相关规定,
工商行政管理局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并负责核准下列企业名称:
(一)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
(二)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
(三)不含行政区划的。
公司注册 | 公司变更 | 执照收转 | 公司注销 | 代理记账
增资*** | 税务登记 | 公司建账 | 企业年检 | 会计服务
基金备案 | 投资公司 | *** | 商业保理 | 集团公司
上市公司 | 资金服务 | ***显账 | 审计走账 | 核名
疑难核名 | 加急核名 | 异常解除 | 车指标收转
工商要求:
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
国-务-院批准的;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
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不少于000万元人民币的;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
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所从事行业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个以上大类;、企业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亿元以上或者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中字号不相同。
、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