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书面申请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3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
4公司概况: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
5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6业务发展报告
7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从事经营ICP业务的可行性报告和技术方案;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能力及保障措施,包括后续资金保障,技术力量保障,商业经营保障,内置管理模式
1信息安全保护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2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
3公司对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
办理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均应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具有合法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来源渠道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能力
4、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业务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5、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6、符合文化部关于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玖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附注:ICP属于第二类电信服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通过网站产生经营收入的网站都需要办理
信息服务,视频,FM电台,图文,信息类服务或会员收费类服务都需要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