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HS英文全称为ProhibitiononCertainHazardousSubstancesinConsumerProducts,中文译为“消费性产品中禁用特定有害物质”。2007年6月8日,挪威通报WTO,提出“消费性产品中禁用某些危险化学物质”的要求,称其将限制消费品中的18种物质,即PoHS法规。
挪威虽然不是欧共体和欧盟的成员,但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甚至比欧盟更加严格。目前该法规只适用于挪威,未来可能会成为类似出口到欧洲的电气和电子产品使用的事实上的“有害物质”管控标准,因为很少有公司会专门单独为一个市场生产一种有针对性的产品,除非不打算把产品销往挪威市场。
特定有害物质:
六溴环十二烷、四溴双酚A、中链氯化石蜡、铅和铅化合物、镉及化合物、砷及化合物、三丁基锡化合物、三苯基锡化合物、二甲苯麝香、麝香酮、全氟辛酸及盐类和酯类、表面活性剂DTDMAC、DODMAC/DSDMAC、DHTDMAC、双酚A、邻苯二甲酸二异辛酯、五氯苯酚和三氯生等
法规要求:
PoHS法规,原定于2008年1月1日生效,后因许多议题尚未有共识而延期。2008年8月,挪威污染管制局(SFT)在评审了建议后,将初提案中的18种禁用化学物质减至10种,并提议对该10种有害物质的含量限值及豁免产品的范围作出修订,以确保有效地保护健康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