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禁物质——瘦肉精:
瘦肉精是一类物质的俗称,该类物质由于可以增加动物的瘦肉量,使肉品提早上市,降低成本而被不法分子当做饲料添加剂使用。 不法分子常用的瘦肉精有盐酸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三种。外的相关科学研究表明,食用含有瘦肉精的肉会对人体产生危害,常见有恶心、头晕、四肢无力、手颤等中毒症状,特别是对心脏病、高血压患者危害更大。长期食用则有可能导致染色体畸变、诱发恶性肿瘤。 早在2002年,农业部、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就发布公告,明令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盐酸克仑特罗和莱克多巴胺等瘦肉精。 瘦肉精管控法规: 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6号)中公布了《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目录收载了5类40种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其中包括盐酸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等用作瘦肉精的物质。 2008年,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规定新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对使用瘦肉精养殖生猪,以及宰杀、销售此类猪肉的,将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瘦肉精检测:针对常见的瘦肉精类物质如:盐酸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及特布他林、福莫特罗、西马特罗、妥布特罗等均可进行食品安全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