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试标准:
UL94-2018、GB 4943.1-2011、GB/T 2408-2008、GB/T 5169.16-2017等
测试范围:
塑料、泡沫塑料、薄膜、纺织物、涂料、橡胶等,不适用于建筑类材料。
样品要求:
长×宽:125±5mm × 13.0±0.5mm,大厚度不超过 13mm,准备两组样品,每组10个样品。
样品预处理:
①在23±2℃,50±5%RH环境条件放置48h;
②70℃老化168h,在干燥器中放置至少4h冷却至室温。
测试步骤:
火焰高度20±1 mm,本生灯置于样品下方正中心位置,本生灯管口距样品底端10±1mm,点火时间为10±0.5 s,点火10±0.5 s后以300 mm/sec的速度移开本生灯至少150 mm,开始记录余焰时间t1,余焰停止时应立即点燃10±0.5 s,点火10±0.5 s后以300 mm/sec的速度移开本生灯至少150 mm,记录余焰时间t2和余燃时间t3。
火焰等级的评定:
垂直燃烧试验示意图
案例1
典型案例:
UL94-2015设备和器具部件用塑料材料的可燃性试验
样品尺寸:
125mm×13.0mm×0.51mm
备注:
此样品只进行了① 条件处理。
判定条件V-0V-1V-2
每个独立的样品燃烧持续的时间t1或t2 ≤10s ≤30s ≤30s
对任意处理组的五个样品的总的燃烧持续时间t1+t2 ≤50s ≤250s ≤250s
在第二次火焰施加后,每个独立的样品燃烧持续时间和灼热燃烧时间t2+t3 ≤30s ≤60s ≤60s
任一样品持续燃烧和灼热燃烧是否到夹持样品的夹子处 否 否 否
燃烧颗粒或滴落物是否引燃脱脂棉 否 否 是
测试结果记录
判定条件12345V0
每个独立的样品燃烧持续的时间t1或t2 0/0s 2/2s 0/0s 0/0s 0/0s ≤10s
对任意处理组的五个样品的总的燃烧持续时间t1+t2 4s ≤50s
在第二次火焰施加后,每个独立的样品燃烧持续时间和灼热燃烧时间t2+t3 0s 0s 0s 0s 0s ≤30s
任一样品持续燃烧和灼热燃烧是否到夹持样品的夹子处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燃烧颗粒或滴落物是否引燃脱脂棉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此样品常温测试结果符合UL94-2015 V-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