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山东淄博基金港基金投资奖励细则—腾博国际
(一)基金投资奖励
1、奖励对象
2019 年 11 月 21 日及以后,以私募股权投资方式投资淄博实
体企业的基金及管理机构。
2、奖励条件
(1)被投资企业为注册在淄博并已有实体性经营活动的法人—9—
实体企业;
(2)投资资金已全部到位(投资协议约定分期、分批到位的,
可按年度分期、分批给予奖励);
(3)私募股权基金、创投基金投资当地企业的资金规模达到
5000 万元;
(4)投资期限已满 1 年。
3、奖励标准
投资完成、资金到位、满足上述条件后即可申报,按投资总
额(扣除政府性出资)的 1%给予奖励。
4、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中基协登记备案证明;
(3)基金及基金管理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投资协议及投资资金到位证明;
(5)被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必要财务数据;
(6)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基金链接招商奖励
1、奖励对象
以股权投资方式将市外企业或项目引入落地淄博的私募股权
基金、创投基金及管理机构。
2、奖励条件及标准
(1)市外实际到位投资额超过 1 亿元的,按市外实际到位投—10—
资额 1%的比例给予奖励。
(2)达到 5 亿元的,按 1.5%的比例给予奖励。
(3)超过 10 亿元的,按 2%奖励。
(4)单一项目zui高不超过 2000 万元。
(5)奖励基数扣除政府引导基金要求的投资数额。
关于腾博国际:成立于2005年,主营业务是商业服务,是前海首批招商合伙人。境内外公司注册、变更、公司转让、工商年检、各类许可证申请;财务、税务代理;特殊许可证申请;投资管理(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人才中介服务及其它限制项目);深圳湾车牌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