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建液氧站的公司,莱州市建氧气站的企业,菏泽容器建LO2气站的厂家给排水管道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时,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经返工重做或更换管节、管件、管道设备等的验收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莱阳市建液氧站的公司,莱州市建氧气站的企业,菏泽容器建LO2气站的厂家经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验收批,应予以验收;
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要求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莱阳市建液氧站的公司,莱州市建氧气站的企业,菏泽容器建LO2气站的厂家验收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
莱阳市建液氧站的公司,莱州市建氧气站的企业,菏泽容器建LO2气站的厂家分部(子分部)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项目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对于涉及重要部位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非开挖管道、桥管、沉管等分部(子分部)工程,莱阳市建液氧站的公司,莱州市建氧气站的企业,菏泽容器建LO2气站的厂家设计和勘察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验收。
单位工程经施工单位自行检验合格后,应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应按本规范的规定进行验收,验收时承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莱阳市建液氧站的公司,莱州市建氧气站的企业,菏泽容器建LO2气站的厂家应及时地将有关资料移交总承包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