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条件
1、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2、有符合规定的限额的注册资本(典当行注册资本限额为3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限额为500万元;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限额为1000万元。典当行的注册资本限额应当为股东实缴的资本,不包括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资本);
3、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
4、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5、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
6、符合典当管理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的管理要求;
7、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典当行公司转让流程
1. 典当行公司名称变更(保留原名)
2. 典当行公司注册地址变更(迁址.需提前审批)
3. 典当行公司注册资金变更(减资需提前登报)
4. 典当行公司经营范围变更
5. 典当行公司可经营动产质押典当业务
6. 典当行公司可做典当.寄卖.抵押.拆借等
转让资源详情:
公司名称:北京xx典当行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
成立日期:2016
注册地址: 北京
名称:广西****典当行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
注册资金:1000万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
北京典当行转让信息
公司名称:北京***典当行有限公司
企业住所:北京市
公司转让信息:
公司名称:山东****典当公司
注册资金:1500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