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行的名称应当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典当行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标明“典当”字样。其他任何经营性组织和机构的名称不得含有“典当”字样,不得经营或者变相经营典当业务。典当行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
申请设立典当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2、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限额的注册资本;
3、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
4、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5、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
6、符合本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的治安管理要求;
7、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有想要典当行的没,现在这样的公司停止变更了,当然新审批就不要想法太多了,后期典当行管控也会越加的严格并且经营切记正规经营如有不合规的经营项目很可能会被取缔经营,我们手里有家典当行资源现在上家股东要去外地定居,这块业务现在也不太想做了转让的话流程相对要简单好多,因为是法人股控股的变更法人股的股权就可以完成控股的效果如有需要可以和我联系
具体推荐信息如下:
1.北京**典当有限责任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500万
注册时间:2005年
注册地址:朝阳区
储备金:500万
分公司:没有
典当许可:刚续签没多久 纠纷、
诉讼:没有
股东情况:2个法人股公司(可随时尽职调查,随时配合变更)
注册地址:实际经营,变更后可以继续使用,每年正常交付房租即可
2.公司名称:北京典当行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1000万
成立时间:2015年
注册区域:朝阳区
转让优势:账目干净,无债务问题,可随时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