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法》规定, 利用、电视等公共媒介发布的药品和器械须经有关行政部门审查。现行《法》对于审查范围作了扩大规定, 一是扩大审查的媒介范围, 互联网等新兴媒介发布的类同样适用审查制度; 二是扩大审查的产品、服务范围, 除药品和器械外, 也纳入审查范围。
器械审查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
我国依据器械审查申请主体差异及内容情况不同,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存在差异:
1、器械审查申请主体分为:
-器械经营企业申请;
-器械生产企业申请。
2、内容情况分为:
-内容不含其它需要证明的情形;
-内容含有知识产权情形。
3、以生产企业并含有知识产权情形申请主体为例,其需要提供如下资料:
-与发布内容相一致的样稿(样片、样带);
-申请人的主体资格相关材料,或者合法有效的登记文件;
-器械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明;
-产品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持有者同意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作为申请人的授权文件;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主体资格相关材料;
-器械注册证明文件或者备案凭证;
-中涉及的知识产权相关有效证明资料;
-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标签和说明书。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icp许可证办理及edi许可证办理的相关信息,欢迎咨询道与商在线客服,上海道与商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互联网领域的咨询服务公司,简称“道与商企服”公司以设立为入口,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企业服务,办理企业各类互联网许可许可证的申请、变更、续期、注销、年报、挂失等业务,多年行业经验,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