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条件
1、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2、有符合规定的限额的注册资本(典当行注册资本限额为3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限额为500万元;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限额为1000万元。典当行的注册资本限额应当为股东实缴的资本,不包括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资本);
3、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
4、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5、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
6、符合典当管理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的管理要求;
7、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典当行公司转让流程
1. 典当行公司名称变更(保留原名)
2. 典当行公司注册地址变更(迁址.需提前审批)
3. 典当行公司注册资金变更(减资需提前登报)
4. 典当行公司经营范围变更
5. 典当行公司可经营动产质押典当业务
6. 典当行公司可做典当.寄卖.抵押.拆借等
转让典当行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名称:****典当行有限公司
企业住所:北京市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3000万元
许可经营项目:
动产质押典当业务;
财产质押典当业务;
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典当业务;
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
及咨询服务;
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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