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报告,应载明:(1)成立的必要性及可行性;(2)宗旨和业务范围;(3)活动地域及活动方式;(4)开办资金和活动经费的来源渠道;(5)承认我会章程,要求我会担任业务主管单位;(6)举办单位名称或举办人姓名
2.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其拟定名称的文件
3.住所产权证明或一年以上的使用权证明(研究院和研究中心应有100平方米,研究所应有50平方米
4.有验资资格机构出具的注册资金证明(6个月内有效)
1.申请报告,应载明:(1)成立的必要性及可行性;(2)宗旨和业务范围;(3)活动地域及活动方式;(4)开办资金和活动经费的来源渠道;(5)承认我会章程,要求我会担任业务主管单位;(6)举办单位名称或举办人姓名
2.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其拟定名称的文件
3.住所产权证明或一年以上的使用权证明(研究院和研究中心应有100平方米,研究所应有50平方米
4.有验资资格机构出具的注册资金证明(6个月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