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网站所登载的药品信息必须科学、准确,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药品、器械管理的相关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本辖区内申请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互联网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核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除满足《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外,申请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受理条件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是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
具有适合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3熟悉药品、器械管理法律、法规、药品、器械专业知识,或依法合格的药学、器械技术人员。
申请材料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文件。
4.详细说明网站栏目的设置。
5.网站备份和查阅历史发布信息的相关管理制度和实施说明。
6.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网站上浏览所有栏目。
内容的方法和操作说明。
上海道与商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是上海市局注册批准成立的专业代理公司,上海市批准的代理资格的公司。
公司拥有一大批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强、效率高的服务团队,更有广泛良好的社会关系和专业指导力量,从而能够为客户提供较而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