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步骤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食品流通许可办理书》,同时准备相关资料;
第二步:递交相关文书资料,资料齐全后,领取《接收资料凭证》或《受理通知书》后等待许可核准结果,需要现场核查的配合工商机关现场核查。
第三步:领取《准予许可通知书》,十日内凭通知书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直接领取许可证。
特别提请注意:
壹、《食品流通许可办理书》可在上海市工商局网站加载,由于软件版本不同,加载打印的文书应当与PDF格式的文书一致,检查字体大小不一或-错页等格式不规范的问题。
贰、办理人应当向具有许可管辖权的许可机关办理食品流通许可。
叁、食品流通许可属于前置许可。办理人取得食品流通许可,但是没有取得营业执照的,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肆、食品经营-以前领取《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原许可证继续有效。原许可证许可事项发生变化或-有效期届满,食品经营-应当按照规定提出办理,经许可机关审核后,缴销《食品卫生许可证》,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
原卫生许可证需要换发或变更的,一律按新办食品流通许可证处理,经审核通过换发新证后,缴销原《食品卫生许可证》。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办理人应当对办理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提交的办理资料.证件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扫描件的,应当在扫描件上由办理人或-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或直接加盖公章,提交的办理资料.证件应当使用A肆纸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