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俗称影视许可证,对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实行许可制度而办理的一项许可证。凡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均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谁需要办理?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
办理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理人无违法违纪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流程
整理资料→提交材料初审(10个工作日给回复)→初审通过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20个工作日给回复) → 审批通过,领取相关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