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称:广电证(三年有效期,每年1.1号至1.30号年检)
经营范围:涉及影视制作、发行、例如:小视频、微电影等。
审批部门:上海市文广局
流程:公司基本材料准备------提交申请材料------文广局审核------许可证下发
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所需材料:
1、申请报告;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4、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
5、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
6、办公场地证明;
7、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审批流程:
1.受理:申请人应按照申请材料目录提交申请材料,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2.审查: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符合法定行政许可的条件。
3.决定:标准同审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