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的单位,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
办理期限:10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领登记表
2. 营业执照
3. 企业章程
4. 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 投资者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
7. 经营场地、信息管理系统证明 (不动产权证来源:不动产登记部门)租赁合同及楼层平面图等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发票来源:税务部门。
8.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备案证明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批发申报材料:
1、到省新闻出版局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审批表;
2、申请书,载明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资本来源、资本数额等;
3、企业章程;
4、注册资本500万元的资信证明;
5、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进入批发市场的单店营业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独立设置经营场所的营业 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填写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地址平面图;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