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合伙企业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2022新规)
自《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正式发布以来,支持海南自贸港建设的“一揽子”税收优惠政策密集出台,迄今已发布22份税收政策文件。
(一)文件名称: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
公布日期:2020年6月1日
政策概要:
☆人才个人所得税最高15%。
☆鼓励类企业实施15%企业所得税。
☆企业进口自用生产设备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进口营运用交通工具及游艇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进口生产原辅料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岛内居民购买的进境商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离岛免税购物额度调高至每年每人10万元并增加品种。
☆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2025年前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资本性支出可一次性税前扣除或加速折旧和摊销。
☆国家 级展会境外展品在展期内进口和销售享受免税政策。
☆对原产于海南或含进口料件加工增值超过30%的货物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
☆允许进出海南岛航班加注保税航油。
☆对在“中国洋浦港”登记并从事国际运输的境内建造船舶给予出口退税。
☆以“中国洋浦港”为中转港从事内外贸同船运输的境内船舶允许加注保税油。
☆经“中国洋浦港”中转离境的货物试行启运港退税。
☆在洋浦保税港区等实行“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进出口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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