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企业境外投资备案对限制行业的界定(办理指南)
企业境外投资备案疑难解答
关于投资路径的相关问题
1.作为投资路径的境外平台公司需要办理境外投资备案吗?
答:作为投资路径的境外平台公司不是最终目的地企业,不需要办理境外投资备案。
2.如何认定是作为投资路径的境外平台公司?
答:作为投资路径的境外平台公司不具备开展具体经营业务的功能,其收入来自子公司的分红。
3.已经备案的境外投资企业可以作为境外投资路径吗?
答:不可以。境内投资主体在境外设立的作为路径的平台公司原则上不应具备开展具体经营业务的功能。若要将已备案的境外投资企业作为投资路径,必须办理终止备案方可。
4.对于已备案并利用境外企业作为投资路径开展投资的,如何处理?
答:对于已经利用境外企业作为路径开展投资的,如果企业办理该境外企业的变更手续,应理顺投资路径,明确投资最终目的地,为每个最终目的地企业换发新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旧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同时交回并作废。
(一)境外投资分类管理的相关问题
1.哪些类别属于国家限制开展的境外投资?
答:根据《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4号),限制境内企业开展与国家和平开展外交方针、互利共赢开放战略以及宏观调控政策不符的境外投资,包括:1.赴与我国未建交、发生战乱或者我国缔结的双多边条约或协议规定需要限制的敏感国家和地区开展境外投资;2.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境外投资;3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者投资平台;4.使用不符合投资目的国技术标准要求的落后生产设备开展境外投资;5.不符合投资目的国环保、能耗、安全标准的境外投资。其中前三类须经境外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2.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需要办理备案手续?
答:《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第六条规定,按照企业境外投资的不同情形,分别实行备案和核准管理。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实行核准管理,其他情形实行备案管理。国内投资主体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核准初审取消后相关工作的通知》(商办合函【2018】286号)文件要求,直接报商务部办理核准手续。
3.境外投资房地产的限制范围是什么?
答:“房地产”的限制范围:在境外投资住宅、商业地产(写字楼商铺等)以及用于建设住宅或商业地产的土地;在境外投资房地产企业,向境外既有房地产企业增资,投资境外房地产信托基金;在境外投资商务会所、酒庄等。不包括:在境外投资物业管理、房产中介服务;在境外投资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基础设施或建筑开发,如境外经贸合作区、产业园、科技园、仓储物流园等;在境外以获取对外承包工程合同为目的,拟对承建的工程项目进行小比例投资的。
4.境外投资酒店的限制范围是什么?
答:“酒店”的限制范围:投资境外星级酒店、旅游度假村、商务酒店、一般旅馆等。不包括:在境外投资不持有酒店资产的酒店管理业;在境外投资不包含住宿的餐饮业等。
5.境外投资影城的限制范围是什么?
答:“影城”的限制范围:投资境外电影院、院线公司等。
6.境外投资娱乐业的限制范围是什么?
答:“娱乐业”的限制范围:投资境外室内娱乐设施(歌舞厅、电子游艺厅、网吧)、游乐园、主体公园;投资境外彩票公司等。不包括在境外投资网络游戏、电子游戏开发及运营;在境外投资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及发行等。
7.境外投资体育俱乐部的限制范围是什么?
答:“体育俱乐部”的限制范围:雇佣或租用运动员从事体育竞技表演、训练、辅导、管理的组织、机构、企业等。
8.境外投资建筑企业办理备案手续需要哪些条件?
答:在境外以获取对外承包工程合同为目的,拟对承建的工程项目进行小比例投资的,投资比例通常不超过项目合同额的15%。同时,境内投资主体应事先取得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回执和立项批复,并提交中标文件或与外方业主签署的合作文件作为证明。
(二)相关范畴界定
1.如何界定非金融企业和金融企业?
答:以是否需要获得东道国(地区)金融监管部门牌照为标准。
2.企业境外投资的可转债属于商务部境外投资备案范畴吗?
答:有对应股权权益的可转债可以办理备案。
3.如何认定境外再投资?
答:境外再投资系指经境外投资备案的最终目的地公司利用其境外利润或境外自筹资金的再投资行为;再投资是事后报告,不需要办理备案手续。根据《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第二十五条规定,在完成境外法律手续后,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4.境内公司通过新设境外公司A在海外设立二级公司B,B属于境外再投资吗?
答:不属于。此案B是最终目的地公司,应该办理境外投资备案手续,申领《企业境外投资证书》,A为投资路径。
5.境外最终目的地公司将其境外利润或境外自筹资金投回境内,属于境外投资管理范畴的再投资吗?
答:不属于。不需要办理备案手续。也无需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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