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设立一家私募基金公司要具备哪些要求
私募基金公司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Z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Z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Z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按照协会规定,主体公司必须是私募基金公司,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必须有私募基金字样,私募基金在中国的发展时间不长,近些年来也受到越来越多投Z者的关注,如果您需要经营一家这样的公司可以找我帮您,我们办理,详细情况可以咨询经典世纪——李轩洁。
私募基金公司设立所需条件: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因为达到规模的投Z企业名称可以使用“私募基金”字样。因此私募基金公司名称中的行业用语也可以使用“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等字样来表述
2、如果是管理型基金公司则公司注册资本(即出资数额)须不低于3000万,并且需要全部以货币形式出资。这也就是说管理型基金公司在公司设立时实收资本须不低于3000万,且单个投Z者的投Z数额不低于100万,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除外(不同地区注册资本要求有差异)
3、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须达到法定人数,且主要股东具有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Z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的较好的经营业绩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没有违法记录
4、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
5、有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6、具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W院批准的国W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私募基金不同于信息公开的上市公司,也正是由于私募基金的不公开性,若想跟其他的上市公司进行合作,必须要进行备案登记,且只能在等级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主要是现在中基协对私募基金公司管理要求比较严格。
若不能从根本着手,奢谈企业管理是没有用的。管理没有秘诀,只看肯不肯努力下功夫,凡事求其合理化,企业经营管理的理念应是追根究底,止于至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