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玺,特指皇上的玉印,无上权利的代表,起源于始皇帝。古时候印、玺统称,以金或玉为此。
玺始出自于周,到了周王朝才有玺和印之分,皇上用的印叫玺,而臣民常用只有称之为印。
来源 : 《史记·秦始皇本纪》:“令子婴斋,当庙见,受印玺。”
李商隐《隋宫》诗:“玉玺不缘归日角,锦帆该是到天崖。”
技术称呼:宝玺。宝玺者何?君王所佩曰玺,臣下所佩曰印。无玺书则王言何以达四海,无图章则有司之文移不可以行对于隶属,此西汉至今的事也。(《明清帝后宝玺》弁言朱家溍)
皇上、王后、太后所佩谓玺,印是大臣常用。是有规定的,印玺是御玺的别名,恰当、技术的称呼:宝玺。明朝宣布宝玺亦为玉制,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即记述:“至明嘉靖四十五年之冬,则世宗已不豫久矣,乃下诏曰:先朝甲戌遇灾,御宝凡六,其五已遭毁。命所司觅良玉补造。”由此可见御宝仍为玉制,惜无法广为流传迄今。然明成化、明嘉靖时,的确用百石等一批玉印,多属闲章,一部分印文的文本与御宝一样,现藏北京故宫。明代有二十四宝玺,在其中皇上奉天省珍宝为唐宋之传玺(《明史》卷七十四;《明会要》卷二十四;《明史·木集》); 清代的宝玺用材更多种多样,除玉外,也有栴檀香木、檀香木质、金品、紫水晶、玛瑙石、骨质增生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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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样时期,对玺、印、章的运用范畴不一。依据《通典》所述:“又三代之制,人臣皆以明珠为印,龙虎和钮,唯所好也。……秦以印称玺,以玉,堵塞臣下……齐,……并依西汉之制。太子诸王金玺,皆龟钮。公侯五等金章……光禄大夫、卿……四品五品将,皆银章。尚书令、仆射……诸州史,皆铜印。”由此可见,“玺”是皇后及其藩王常用,臣下则按照具体影响力称“章”、称“印”。传说故事武侧天忌“玺”楷音“死”而改成“宝”,此后至清朝皇后及诸王图章皆称“宝”,如明朝“潞王珍宝”,清朝“和硕怡亲王宝”。(按:清代郡王图章仅称“印”,如“多罗定郡王印”)。佩玺是有规定的,要不然,是会调头的。清代二十五方专用宝玺各自为“大清国授命珍宝”、“皇上奉天省珍宝”、“大清国嗣君王宝”、满文“皇上珍宝”、栴檀香木“皇上珍宝”、“君王珍宝”、“皇上尊亲珍宝”、“皇上亲吻珍宝”、 “皇上行宝”、“皇帝信宝”、“君王行宝”、“天子信宝”、“敬天勤民珍宝”、“制诰之宝”、“敕命珍宝”、“垂训之宝”、“命德珍宝”、“钤文之玺”、“表章经史之宝”、“巡狩天地珍宝”、“讨罪安民之宝”、“制驭六师珍宝”、“敕正亿丰珍宝”、“敕正全民珍宝”、“广运之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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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玺从秦代之后,皇上的图章 名字为“玺”,又专以和田玉白玉,称之为“印玺”,一共有六方,为“皇上之玺”、“皇帝行玺”、“皇上信玺”、“君王之玺”、“天子行玺”、“君王信玺”,在皇上的玉印中,有一方印玺没有在这六方以内,这就是“玉玺”。“传国玉玺”又被称为“传国玺”,为秦之后历代皇帝流传之玉印,乃奉始皇帝之命所镌。其周围四寸,上纽交五龙,正脸刻着张仪所书“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篆字,以做为“君权神授、擒雄合理合法”之证物。嗣后,历代皇帝皆以得此玺为符应,奉若稀世,大国重器也。得之则代表其“受命于天”,失之则主要表现其“气数已尽”。凡登之位而不存在玺者,则被讥为“白版皇上”,看起来中气不足而为天下人所鄙夷。从而便促进欲谋老大之辈作壁上观,导致该玉玺屡易其主,奔走于神州赤县凡二千余年。然总算消声匿迹,迄今杳无踪影,辄让人唏嘘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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