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B蓄电池HR12120W 12V系列产品简介
应用范围
循环使用
可携式电视、录放影机、收音机等家电用品
电动工具、割草机、吸尘器等工业设备
电动脚踏车、电动机车等传动系统
摄影及不定点设备使用器材
可携式个人电脑、文字处理机、可携式终端机、手提式计测器等即时供电器材
各种电动玩具等安全性产品
照明、保全、防火等紧急用电设备
浮充使用
通信及电力机器
紧急照明器材
防火、保全系统
各种测距仪器
办公室电脑、微电脑处理机及OA设备
机械人及控制机器等设备
UPS不断电电源
变、发电所之紧急电源系统
太阳能变电使用
街灯、时钟、马达等电力拉线不符经济效益之电源供应处
手提式电源
小城市之电源
蓄电池之特性-充电
定电压充电方式一般建议方式,在充电过程中阳板之硫酸铅变成二氧化铅,当持续充电一段时间,以便开始产生氧气并引起电压急速上升。定电压充电方式则会因电压之上升而控制其充量。此定电压充电方式有著限定的电流,并预防充电初期电流过大(低电压之电池);
在电池电压在到达某一特定电压前,均以 0.1CA 之定电流方式充电。电池在 及 50%放电後,其充电曲线,充电量是放电量之 110~120%如此才可以充饱。
充电电压设定随著温度之上升而下降,随著温度之下降而上升。因此,用同一电压下浮充电流随温度增加而增强,在低温时浮充电流会减少。当电池充电环境之温度在 5°C(41°F)至 35°C(95°F)之间,则不需考虑温度补偿,当温度低於5°C(41°F)或高於 35°C(95°F)则必须考虑温度补偿。
温度系数为∶
(1) 循环使用
-5m V/°C 单局
(2) 浮充使用
-3.3mV°C 单局
为防止在低温下充不饱电和在高温下过充电,充电电压必须根据蓄电池温度来设置适当的电压,从表 1 可见到 VRLA 蓄电池的充电电压。
注意事项:
(1) 在高温下,充电电压需大于开路电压
(2) 低温下,充电电压必须小于 2.35V/Cell,以防止电池产生气体
(3) 电池寿命随温度升高将减少
(4) 避免电池温度长期维持在 40 °C
说明
1)使用和维护过程中,电池不得短路,不得倒置使用,应使用绝缘工具,并配带绝缘手套,以防电击和造成短路。
2)蓄电池出现异常时,应由人员处理或与厂家联系,禁止私自拆卸维修。
3)产品应在专用充电系统上充电,充电系统的直流输出电压波动应不大于百分之正负一。
4)禁止使用汽油、稀释剂等有机溶剂来清洗电池,否则会损坏电池外壳。
5)长时间过高充电(过充电)会缩短电池寿命;长时间过低充电(未充足)会影响负载工作或导致电压异常。充电用恒压限流充电器。勿并联充电,否则缩短电池寿命。充电时一定先把充电器的正(红)、负(黑)充电夹对应夹好电池,切勿反接。充好后,先关掉电源开关,再取电池夹。
☆☆★选择我们的理由★☆☆
感谢您选择了我公司.为让您在使用本公司产品时无后顾之忧,针对在中国大陆销售的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我们承诺如下:
1、诚实守法经营, 不搞假冒伪劣;
2、所有产品全检合格后发货, 并附有我公司产品质量合格证;
3、按照约定的交货方式为您把产品安全地运抵目的地;
4、对于您给我们的反馈:
(1)无论是建议还是抱怨,我方在24小时内做出回复。
(2)对确定为厂家质保范围内的电池,我公司将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更换,一般情况下,时限为省内48小时,省外7日(不包括产品的生产时间)。
5、我方对用户电源维护及管理免费提供必要的蓄电池方面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1)铅蓄电池工作原理和性能;
(2) 铅蓄电池安装测试中的注意事项;
(3)铅蓄电池使用维护的基本要求。
6、产品范围
(1)自电池壳上烙印的出厂日期计算起,到双方合同约定期限止,在此期限内,由于厂家设计或制造控制不力而产生的不良的电池均在质保范围之列。
(2)由于以下事项引起的故障不属于的范围:
①电池没有按厂家发行的《阀控式密封铅蓄电池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规定使用时。
②电池已经过用户方的加工或修理。
③电池的使用温度超过40℃。
(3)在故障原因不明时,我公司有权调查使用故障电池的设备状况。
7、对质保范围内的不良电池,我公司实行包换或包修,更换或修理所造成的费用(包括电池运费)由我公司承担。
8、三包期
各系列产品质保期限:
25AH(含)以下 国内、外客户均为12个月
25AH--40AH 国内外客户均为18个月
40AH(含)以上 国外18个月,国内3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