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提供资料
1、需客户提供营业执照、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简历、
2、相关人员(摄影、编导、表演、播音主持等)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简历、电话号码
3、办公场地证明。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其他事项
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变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变更是指变更原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上的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经营场所等信息。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检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检是指每年广电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对开展广播电视节目资质经营机构进行年度业绩审核工作,对其执行广播电视法规、规章和规定的情况等内容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合格的决定。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注销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注销是指原有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未到或已到批准期限,持证单位因业务因素不在需要使用该证书,就需要向主管部门广电局提交注销申请。
4、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续期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续期是指原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持证单位想要继续使用,就需要向主管部门广电局交续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