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集团名下所具有的房地产资产数量还是非常庞大的,随着集团长期规划的调整,或短期资金调配,很多集团决定将工厂名下的房地产实施销售,这样售出过程中,一个无法避免的问题,就是交税。今天我们公司重点探讨的土地增值税,而土地增值税,正常情况下土增税由让渡房地产一方交,也就是卖方交缴纳,税率也是非常多的。
企业、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将存量房产(含厂房)出售应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出售存量房产的增值额计应是按出售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去三项内容: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分制的地价格(按转让存量房产的土地使用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如属行政划拨的无偿用地应为零数);②房产评估值为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③销售税金。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可到增值很多的60%。换句话说,如果1款房子原本买入100万,现在卖300万,这样收的土增税近120万。
如果有上海市企业名下房产交易涉及土增税的,可以和我们公司联系,我们公司会给出科学、合法、合理的解决方案,节约税款可以达到60%。
土地售卖增值额是指让渡房地产获取的收入减除规定的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等支出后的剩余的价格。
这样上面税务负担,对于企业来说是比较大的影响。我们公司是专注从事大、中、小企业、节税指导等相关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