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销售增值的部分是指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的房地产开发本钱、费用等支出后的余下的价格。
那么以上税负,对于企业来说是比较大的负担。我们是专门从事大、中、小企业税务规划、节税指导等相关事宜。如有上海静安区企业名下房地产交易涉及土增税的,可以和我们联系,我们会提供科学、正规、合理的解决方案,节税可达60%。
上海静安区中、大型企业名下所具有的房地产固定资产数量还是十分多的的,随着企业长期规划的调整,或短期资产调配,相当企业考虑将单位名下的房地产实施售卖,那么售卖过程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交税。这里我们重点探讨的土地增值税,而土地增值税,通常土增税由转让房地产方来交,即是卖方交,税款也是十分高的。
土地增值税执行四级超率累进税款。可到增值相当的60%。也就是说,如果1款房子之前买入100万,当前卖300万,那么收的土增税接近120万。
在上海作为生产经营的房产可按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年;其中:扣除比例在10%-30%之间,视各地规定。房产出租时企业出租以及个人出租作为生产经营的房产,由出租人承担房产税:租金*12%个人出租给居民作为居住的房产:租金*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