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RCEP原产地证书前,应先在海关办理企业备案。(对于已申请过其他种类原产地证书的企业,可直接申请RCEP 原产地证书。)
1.2019 年10 月15 日起,“两证合一”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企业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的同时自动完成原产地企业备案。企业可通过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贸促会原产地证申报系统(qiye.ccpiteco.net)。
2.对于不申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的生产型企业,企业可联系当地贸促会申请原产地企业备案。
1.HS编码一栏请与进口商确认产品所使用税号。(填写前六位即可)
2.“原产地标准”一栏填写的原产地标准包括:“WO”、“PE”、“CTC”、“RVC”、“CR”、“PE ACU”、“CTC ACU”、“RVC ACU”、“CR ACU”、“CTC DMI”、“CTC ACU DMI”等。
二.点击“原产地证”—“创建原产地证”—“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证书”,进入到证书信息填制界面。
证书申报需填写三个方面内容:
基本信息:
根据货物清关资料内容依次填入。
注意事项:
1.申请日期必须为证书申报当天的日期。
2.如果发票由第三方公司开具,请在备注栏填入第三方公司信息。
3.涉及多个发票的货物,要一一对应发票信息。
4.HS编码一栏请与进口商确认产品所使用税号。
5.“协定原产国”一栏申报需根据产品的实际情况填写原产国。
第三步 RCEP原产地证书现场领取或自主打印
1.现场领取
企业网上申报的证书信息经海关审核通过后,企业可到海关现场领取证书。
2.自主打印
对符合自主打印要求的证书,经海关审核通过后,企业可直接使用彩色打印机用A4纸打印证书,无需到海关现场领取证书。目前RCEP项下输新加坡、泰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和韩国(2月1日即将签发)的原产地证书允许自主打印。
企业网上申请RCEP原产地证书
RCEP项下货物出运前,已备案企业可通过海关原产地证申报系统发送原产地电子数据,提交海关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