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关方面,海关总署创新开展跨境电商B2B(企业对企业)出口试点,新增设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9710)、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9810)贸易方式,现已在北京等22个直属海关开展试点,将跨境电商监管创新成果从B2C(企业对个人)推广到B2B领域,并配套便利通关措施,试点企业可适用“一次登记、一点对接、优先查验、允许转关、便利退货”等通关便利化措施。
“在海关进行出口监管试点、各地纷纷加快建设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背景下,跨境电商将在政策和环境的鼓励下继续蓬勃发展,为我国外贸转型升级注入新的活力。”张建平说。
数字技术在各环节广泛应用,监管方式需与时俱进
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在跨境贸易各环节的广泛应用,驱动跨境电商不断转型升级。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副部长王晓红表示,这种数字化外贸新业态以全链路跨境贸易平台为依托,形成了整合生产商、供应商、零售商、消费者、物流、金融及政府监管部门在内的生态系统。它不仅包括跨境商品流通,还包括与之相关联的物流、金融、信息、支付、结算、征信、财税等配套服务,高效的通关、收汇、退税等外贸综合服务,以及信息化、数据化、智能化的新型监管方式和新的国际规则体系。
“正是由于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加上产业促进机制、包容性监管方式,促进了我国跨境电商企业快速成长壮大,企业规模、实力快速跃升。”王晓红说,但也应看到,跨境电商仍处于初始发展阶段,仓储、运输、配送、售后服务、体验、支付结算等配套设施仍待完善,监管方式也需与时俱进,要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
此次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扩大的同时,也明确要求各试点城市(区域)应切实承担本地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试点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监管要求规定,全面加强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及时查处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开展“网购保税+线下自提”、二次销售等违规行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共同促进行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市场有需求,政策添活力,跨境电商增势强劲,配套设施也在逐渐跟进。据介绍,目前我国跨境电商海外仓数量超过1800个,2020年增速达80%,面积超过1200万平方米。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靴子落地,《电子商务法》实施也进入。《经济参考报》记者从正在福建莆田举行的“一带一路”跨境电商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获悉,我国跨境消费已经形成万亿级的市场,并且还在快速增长。为适应市场需求,各项配套监管措施正在抓紧制定,顶层设计的加快完善有望使中国跨境电商从以往的低品质、灰色不透明转变为注重品质、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