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定融作为一种融资渠道,具有低门槛、高成本、短期限等特点,频发举借定融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城投公司流动性偏紧。本文对城投定融的定义、业务模式、监管历程等进行全面梳理与分析,以供投资者参考。
定向融资是一种以非公开且非公众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进行的特定融资,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融资产。定向债务融资交易为直融类业务,真正发生核心交易的主体为融资方与资金方,即挂牌方与认购方,其余各方主体,通常或因交易需要、或因提供增信,才会参与交易,主要涉及五大参与方:(1)备案方、(2)融资方、(3)增信方、(4)承销方和受托管理人、(5)投资方。
一方面,由于定向融资在模式上存在瑕疵,其操作简单,极容易被非法集资、高利贷等违规操作所使用,同时其底层资产过于模糊,难以监控资金真实去向,产品资金容易被挪用。另一方面,定融产品融资成本高,热衷于发行定融产品的城投本身资质较弱,且产品起投点低,绝大部分是普通的投资者,一旦出现逾期,将损害普通投资人利益。因此,基于从源头防范化解风险、维护地方金融秩序稳定的思路,监管对于城投定融进行了几轮整治,主要围绕着金交所(备案机构)和城投平台两个方面。
客观而言,城投定融作为一种融资渠道,定融操作流程便捷,资金使用相对灵活,能够在城投再融资环境收紧时,补充城投的流动资金,缓解现金流压力,有其存在的意义。但同时定融的成本往往较高、期限也较短,因此,愿意通过定融融资的城投平台往往资金较为紧张,信用资质较弱,银行、债券等融资渠道不是很通畅。因此,对于城投定融也需要区分来看。
首先,对于存量债务中的定融:一方面,对于债务结构中,定融产品占比较高的城投,说明城投整体信用资质较差,再融资能力较弱,整体流动性压力较大,偿债压力较重并承担较高的融资成本,需要警惕债务偿风险。对于有定融违约区域的城投需要重点关注,警惕区域融资环境整体恶化的风险。
另一方面,对于债务结构中定融比例不高,并且近期没有新增的城投来说,可以综合了解定融的历史由来,是否为城投债务监管较严时期的产物,公司目前资金压力、融资通畅程度情况等以及未来融资规划等,再进行合理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此外,对于近期开始频繁新增定融的城投平台需要重点关注,这或在一定程度上反应公司现金流趋紧、资金压力较重、再融资能力有所减弱,进而可能带来信用资质的进一步恶化,需要关注其短期债务压力与偿付能力。从搜集的217只在售定融产品所属区域来看,山东、四川、河南等地城投定融产品发行较多。
信用债市场回顾:本周发行规模增长,净融资额小幅上升;城投债、产业债净融资有所回升。本周信用债市场成交活跃度略有上升;1年期、3年期与5年期中短票据收益率均下行;本周有2家信用债发行人境外评级调降。
风险提示事件:数据更新不及时及提取失误;信用风险加剧;行业景气度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