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商业保理公司新注册要求
关于外资商业保理公司注册条件
按商业保理行业相关管理办法,新设外资商业保理公司,需要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由境外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公司来主发起,通常是由:境外的香港公司来作为发起股东,可以跟大陆的内资公司联合发起组建合资保理公司。就香港公司来说,要求是存续满18个月,提供近一年审计报告,资产总额不低于伍佰万美金。
2. 大陆内资公司要求成立满一年。
3. 具备符合资质的人员担任董监高。
4. 发起设立保理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5. 商务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全国各地对于商业保理公司新设申请审核的资质标准不一,那么在哪申请作为注册地比较合适呢?华商结合国内各地区的政策法规,以及各地的实际审核情况,
作为逆周期的信贷机制,商业保理的角色越来越重要。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余额达到11.45万亿元,这意味着保理的发展空间和规模很大。
从传统来说,使用保理业务的多是制造业、贸易和服务业中的中小型企业。但现在这种情况发生了改变,商品贸易行业、建筑行业都在使用保理,它们的业务量相当大。同时,使用保理方式的企业类型也从中小型企业变成了大型企业和跨国公司。
未来我国商业保理业务需求仍然很大。这种需求主要基于两点:其一,赊销已成为近几年zui主要的贸易结算方式。其二,我国企业应收账款规模至少在20万亿元以上,应收账款融资市场空间巨大。虽然我国保理业务特别是银行保理业务已经有较大规模,但其服务渗透很不充分,民营小微企业很难得到银行保理服务,因此,商业保理已成为非常必要和有益的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