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人才指导师的定义:
乡村振兴人才指导师是指实行对乡村人才工作的领导安排。根据对乡村振兴人才规划指引原则,把乡村人才振兴纳入委乡村振兴人才工作总体部署,引导社会人才特别是城市人才向农村基层一线流动,让这批人才能够担当乡村振兴使命的队伍的一种职责职称。
乡村振兴人才指导师职业等级:划分三个等级:三级、二级、一级
乡村振兴人才指导师报考条件:报考乡村振兴人才指导师三级(具备下列条件者)
(1) 经正规机构培训结业,学员的实际年龄需满18周岁以上。乡村振兴人才指导师二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在乡村振兴人才指导岗位连续工作4年以上者。
(2) 取得乡村振兴人才指导三级证后,经正规二级工培训结业且年满18周岁以上。
(3) 中专职业学校与相关的专ye三年级或已毕业学生。
(4) 高等院校(含大专学院)二年级或技校5年制高职班三年级相关的专ye的学生。乡村振兴人才指导师一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高中以上学历(或者中专以上的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 另外如果经验不足的学员,必须学历是专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 另外再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还要在本职业工作满2年以上。
经中国农业会计学会培训并考试通过者,由中国农业会计学会颁发《乡村规划师》培训合格证书。(中国农业会计学会同时培养相关职业的有乡村规划师、乡村振兴人才指导师、农业会计、农艺技术指导、农业职业经理人、企业合规咨询师、农业数字化管理师、农业电子商务技术、农业产业规划师、农业文化设计师、农业项目管理师和农商运营师)